户外活动风险免责承诺书
我们(即本承诺书的签署人),为自愿、自主参加由孩子家长发起的户外(含野山)游玩活动(下称"本活动"),特此共同确认并同意以下全部条款:
第一条 活动性质与原则
1.1 为了增加孩子户外活动时间,助益参与者的身心健康及共同兴趣爱好,由家长自发提议、自愿结伴、自主参加动。
1.2 为实现户外活动之目的,部分孩子家长无偿为大家分享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路线、集合时间与地点等(下称"活动信息"),仅供户外活动参考。该行为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组织、策划、召集或要约,信息提供者之身份与其他参与者无异,均为平等的自愿参加者。
1.3 活动参与过程中可能使用的 "队长""副队长"等称谓,仅为方便沟通的昵称或代称,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组织者、管理者或领队之责任内涵。该家长不承担任何活动组织、安全保障及意外责任。
第二条 风险认知与责任承担
2.1 我们充分理解并认知,户外活动(野山、湖泊、小溪、小河、公园等)具有固有的、不可预测的潜在风险,包括但不限于:交通意外、滑坠、跌落、溺水、迷路、失温、中暑、突发疾病、动物袭击、自然灾害(如落石、滑坡、泥石流、雷电、暴雨、山洪等)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各类风险。
2.2 我们确认,本人及同行子女身体健康,无不适于本活动的生理或心理疾病,并已为参与本活动自行评估了全部风险。
2.3 我们自愿承担因参加本活动而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及后果。包括信息分享方的疏忽导致损害发生时,我们承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。
2.4本活动的所有参与者(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分享者、长期参与者、临时参与者等)自愿参与本活动,自甘风险,彼此间互不承担责任。
第三条 监护人责任
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我们承诺在活动全程对子女进行充分、有效、不间断的监护与管理,确保其人身安全,并教育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。因监护不力导致的任何后果,由我们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第四条 承诺有效期
本承诺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7年8月31日 止。在此有效期内,我们自愿参加的每一次户外活动或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,均受本承诺书条款约束。
第五条 其他
5.1 我们确认,已自行决定是否为本人及子女购买足额的户外运动意外伤害保险,并理解未购买保险的全部后果由我们自行承担。
签署页
我们(参与家庭)已仔细、完整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承诺书全部内容。我们确认本承诺书是我们真实、自愿的意思表示,并自愿承诺。